首先,先介紹一下何謂置入性行銷,置入性行銷(Placement marketing)又可以稱作 產品置入(product placement)、 置入式廣告(embedded advertisement)或 秘密行銷(stealth marketing),通常會在哪裡看到呢?其實置入性行銷已經行之有年了,最早的是由美國開始,將商品置入或是電視劇、電影,新聞中,這些所謂的媒體節目中刻意將某類商品融入,藉此讓產品增加曝光的機會,如此一來,讓觀眾不知不覺中產生有一定的影響力,是一種”隱喻”的廣告手法,即節目、廣告不分。但是台灣更高人一等,擴大使用在政治宣傳上,政府或是黨派置入性行銷來宣傳政策、政治立場,美化政府來達到政治的意識形態目的。同時政府也使用置入性行銷的手法在「親戚不計較」、「鳥來伯與十三姨」等鄉土劇中,利用劇情來宣導政府的政令宣導,印象中我還記得親戚不計較就有在宣傳勤洗手遠離腸病毒,個人認為這類是好的,有助於提升國民的衛生觀念;另外這邊再吐槽一下,不是說親戚不計較不好,而是他們也做了很多不好的置入性行銷,最有名的是阿公(有春)帶著孫女(萱萱)去某知名遊樂園玩。
新聞置入性行銷,是一種嚴重違背新聞專業的欺騙作法,即廣告穿上新聞外衣,利用民眾對新聞的信任,假”報導”之名,行”行銷”之實,世界民主國家均明定嚴禁新聞內容進行任何形式的置入性行銷,但此「買新聞」做法在台灣卻相當盛行;另外,在新聞裡常常可以看到報導某知名百貨公司進行周年慶,個人實在覺得這篇報導沒有任何實質報導意義,這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偶像劇置入性行銷,廠商看準八點檔的收視率利用贊助來讓自己的商品能夠增加曝光機會,讓男女主角等都能使用他們的商品,讓觀眾不知不覺接受這類的行銷手法,另外一點是觀眾往往會盲目地跟隨明星所使用的東西,比如哪個明星喜歡的品牌,有些追星族跟著被影響,從這一點不難看出為什麼偶像劇的置入性行銷是如此猖獗。
針對於置入性行銷,NCC也明訂了『電視節目的置入性行銷規範』,置入商標、商品或商業服務的時間不得超過每一節目播送總時間5%、置入畫面不得超過螢幕四分之一,當然有很多人說這樣很難量化,總得有人要一直算有沒有超過時間,如此一來,業者也會遊走在法律邊緣,但是法律是跟著時事在變的,所以我認為一定還有比較好的辦法可以制止置入性行銷。
針對於置入性行銷可以從心理學來探討,在心理學上有個專有名詞Implicit memory和Explicit memory可以從這兩項去探討為何會有置入性行銷這種模式出現。
另外附上一部-史上最強置入性行銷
參考資料:
http://nccwatch.org.tw/news/20121110/120262
http://distance.shu.edu.tw/97cte_news/e-news/enews_20090413_30.html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duct_placement